近日,我市出台了《淮南市物价局价格舆情监控和引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有十二条规定,从舆情监控的范围、设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价格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舆情信息员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舆情监控的重点范围: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尤其是网络。
《办法》规定设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的工作职责:及时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关于突发价格舆情的批示要求;对涉及我市突发价格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根据需要确定突发价格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审定突发价格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宣传报道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引导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市内外突发价格舆情,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突发价格舆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突发价格舆情信息处理进展情况。
《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舆情应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价格调控和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