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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价格舆情监控和引导办法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5/23 6:11: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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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出台了《淮南市物价局价格舆情监控和引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有十二条规定,从舆情监控的范围、设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价格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舆情信息员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舆情监控的重点范围: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尤其是网络。

     《办法》规定设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的工作职责:及时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关于突发价格舆情的批示要求;对涉及我市突发价格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根据需要确定突发价格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审定突发价格舆情处置预案,确定宣传报道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引导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市内外突发价格舆情,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突发价格舆情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指导相关单位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突发价格舆情信息处理进展情况。

     《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舆情应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价格调控和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记者 周莹莹)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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