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3日在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玉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较好的实现了年初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定好位、起好步、开好局、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全年共召开人代会2次,举行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15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次,发出审议意见书13份,作出决议、决定18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2人次,为奋力推进“四争”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体现特色,注重质量,地方立法取得新进展
立法是我市人大工作的政治优势。一年来,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特色,全年审议制定了《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了《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第一,聚焦社会热点,率先开展城市管理立法。城市管理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越来越受到高度关注。在加强城市管理方面,我市先后制定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期望和要求,亟需一件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加以引领和规范。为此,我们率先制定了《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本着条款“宜粗不宜细,范围宜小不宜大,突出管用,便于执行”的原则,从“城市管理体制、管理标准、管理机制、监督考核、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对城市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规的出台,不仅引起全国各类媒体和一些城市的高度关注,更受到省人大的重视,将总结我市成功做法,研究制定全省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第二,顺应发展需要,着力推进双拥城市创建。《淮南市拥军优属条例》自2000年施行以来,为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省“八连冠”,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兵役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后,《条例》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将《条例》的修订工作提上日程,积极借鉴合肥、南京、济南等城市立法实践,并通过在“淮南人大网”刊登法规草案,邀请现役官兵、优抚对象、军烈属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订后的《条例》,从“规范拥军优属行为、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对拥军优属工作作了进一步完善。《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三,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出台了《淮南市2013-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初步形成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发挥基础作用、统筹协调的淮南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首次从立法项目的征集、立项、起草、审议、宣传贯彻等方面,对地方立法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首次开展了立法后评估,按照科学规范、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淮南市价格监测条例》的实施作出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常委会还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立法工作,完成了《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等11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常委会始终把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第一,关注经济运行,合力推进“稳增长”。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关于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坚定发展信心、提升产业层次、加速转型升级、努力扩大消费、确保物价稳定”等建议。在全省率先对“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市政府“做强做优煤电产业,支持发展非煤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支柱产业多元化,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如期完成”。高度重视政府性投资的安排使用,首次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政府性投资安排使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建议市政府“扩大政府性投资监督范围,理顺政府性投资监督体制,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效益”。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强园区带动力”等建议。
第二,强化预算审查,依法监管“钱袋子”。加大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审查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首次将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大多数直属行政机构纳入部门预算审查,审查部门由16家增加至38家;首次对年度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跟踪,选择21个财政支出项目作为绩效跟踪目标进行评价。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在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首次要求有整改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要求向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助力发展“惠民生”。本届常委会履新之初,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五有”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委进行了专题汇报。下半年,常委会连续第六年开展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专题视察,重点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煤塌陷区居民搬迁安置等11大类民生项目,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审议意见书,督促市政府在“完善机制、精简提质、深化宣传、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等方面,花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此外,我们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第四,加强法律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我们把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开展了《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视交管干警综合素质提高”。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积极完善城区路网,加强路面交通管理,在城区新增了近万个停车位,初步缓解了城区“停车难”的矛盾。开展了《淮南市预防小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规定》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严格依法治矿,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生产安全投入,切实抓好小煤矿资源整合和关闭工作,切实维护小煤矿企业和矿工的合法利益”。重视“三农”工作,开展了《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快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强农技推广机构活力”等建议。重视法制宣传,以“法润淮南·共创和谐”等普法活动为抓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一年来,常委会共向市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书13份,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审议意见书提出的建议逐条进行研究,并组织力量认真抓好落实。截至去年年底,已办理完毕10件,另外3件正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
常委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市政府报请备案的《关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前置审查暂行规定》等7件规章进行了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333批、699人次,办理来信160件,办结率达80%以上,一批信访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议决事项彰显新作为
常委会把“市委决策的、政府实施的、群众期盼的”大事作为行使决定权的重要内容,把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作为行使任免权的根本要求,全年共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2人次。
第一,立足全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响应市委“依法拆违控违,建设美好家园”的号召,依法作出了《关于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为市政府做好拆除违法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市政府设定舜耕山风景区保护控制范围的决定》,将舜耕山风景区保护控制范围由19.11平方公里扩大到36.82平方公里,并对进一步加强风景区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同意市政府关于将2013年中诚信托淮南产投单一信托还款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
第二,改进方式,规范人事任免程序。根据省委人事安排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完成了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选举任命。圆满完成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任命工作,保证了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进一步规范完善任免程序,在坚持任命时作供职报告、任命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的同时,对拟提请任免人员均作书面任免原因说明;扩大法律知识考试人员范围,首次对拟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考试,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公布考试成绩。重视干部任后监督,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视察调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等多种渠道,督促被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第三,加强督办,确保议决事项落实。重视人代会及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把人大的决定职能与监督职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督促办理,跟踪问效,切实维护决议、决定的严肃性。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给全市人民营造山青水绿、环境优美的宜居环境,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时,依法作出决定,要求市政府进一步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为确保决定落实到位,我们先后6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淮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围绕大气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城市绿化等开展视察调研,并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淮南”为主题的“淮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倡导全市人民逐步形成低碳、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夯实基础,拓宽渠道,代表履职展示新风貌
针对换届之初新任代表多的实际情况,常委会按照“抓培训、建平台,重服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年”活动,积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第一,筑牢履职基础,帮助代表“善为”。为了使人大代表特别是新任代表更好的履行职责,我们把代表培训作为工作重点,通过集中和分片举行代表培训班等方式,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全部进行了初任培训,邀请省人大的专家为代表讲授了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督促代表学习关于议案建议撰写、报告审议等履职知识;加强代表在科学管理、农业技术、技能提高等方面的培训;及时向代表发送学习资料,通报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通过学习培训,代表较快的掌握了人大业务知识,增强了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搭建履职平台,促进代表“能为”。为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拓展代表履职平台,从5月份开始,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年”活动。按照有办公场地、有工作制度、有计划安排、有代表专栏、有活动记录、有书籍资料的“六有”标准,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了代表活动室,并做到了建一个、成一个、发挥作用一个,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肯定。重视代表小组建设,根据代表的构成和分布,按照“便于组织、有利活动”的原则,全市四级人大代表组建了228个代表小组。一年来,代表小组围绕“四争”目标、“四千”工程、“四化”同步等,开展活动900多次,提出意见建议1000多条。开展了“代表接待日”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帮助代表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先后邀请12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
第三,强化履职举措,保障代表“有为”。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每次人代会前夕,组织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引导和帮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对优秀议案建议予以表彰,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加强议案和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年初及时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对“加大采煤塌陷区治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等11件重点建议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年中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年末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对当年未能完成的,实行跟踪督办。截止去年底,在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下,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和158件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关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的议案,市政府周密部署,认真办理,全市第一批83个中心村、31个重点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了提案代表的充分肯定。
常委会积极为在淮的全国、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和保障,组织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开展专题视察6次,形成报省调研报告4篇。
五、改进作风,练好内功,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
紧紧围绕“三个人大”建设,大力弘扬“雷厉风行、言行一致,严谨创新、敢于担当”的淮南作风,努力把常委会建成靠得住、干实事、有作为、敢担当、有权威的坚强战斗集体。一年来,先后荣获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等市级以上荣誉10多项。省人大对我市人大工作充分肯定,确定我市为“在全省人大系统名列前茅的市级人大常委会”。
第一,抓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把业务知识学习作为履职基础,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会、听取辅导报告、参加全国和省人大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要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树立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
第二,抓制度,严格要求。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常委会开局之年的基础性工作,全年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0余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增强常委会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修订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大经济监督工作的内容、重点、要求。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主动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联系情况记入个人履职档案。在全省人大系统率先出台了机关“五好”工作人员评比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
第三,抓作风,求真务实。坚决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八公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多次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八公山风景区山石开采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的视察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强化整治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开采山石、破坏环境性质严重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的建议,受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亲自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迅速行动,印发了《关于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并在《淮南日报》上对全市20家予以关停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公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警示作用。目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已基本关停。充分发挥人大独特优势,积极向上级人大反映在我市已长期存在的采煤塌陷区治理过程中的难题,省人大高度重视,及时向省政府反映我市的诉求,并确定专门部门跟踪督办,将推动解决我市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响应市委“四争”部署,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四争”实践,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先后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等,开展集中调研视察10多次。
一年来,常委会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主动参与、积极协助省人大开展了“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江淮环保世纪行”等系列活动,受到了省人大的通报表彰。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再次进入全省第一方阵。重视与各地人大的联系交流,接待了10多个省、市人大考察团来访,提高了淮南对外知名度。加强与县区人大联系,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2013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继承中创新,在探索中前行,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协作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人民,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市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地方立法如何在完善机制中,更好的提高法规的执行力;监督工作如何在增强实效中,更好的呼应社会关切;重大事项决定如何在贯彻执行中,更好的得到有效落实;代表工作如何在发挥作用中,更好的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自身建设如何在提升能力中,更好的适应新形势,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创新发展、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崭新阶段。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紧扣全市发展大局,紧贴群众所期所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四争”发展,建设美好淮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常委会拟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开展立法调研6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集中视察10次以上;开展“代表小组建设年”活动,完成全市228名代表小组组长的培训工作;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立法工作更加注重科学民主、务实管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征求群众立法建议及反馈等机制,有序扩大地方立法的民主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务实管用,重点开展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的立法;围绕环境治理、土地的管理与使用、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等六项工作,开展立法调研。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有序开展立法后评估,切实提高法规实施效果。
二、监督工作更加注重社会关切、群众期盼。主动融入大局、自觉服务发展,把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监督的用力方向,把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把事关民生问题的难点作为监督的突破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市级政府性投资、民生工程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发展等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市政府关于财政决算及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报告。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制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继续推动政府性投资项目绩效评估;积极支持和促进政府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律监督,围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淮南市水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抓好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围绕就业就学、住房保障、“三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调研视察。继续扎实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等活动。
三、议决事项更加注重把握重点、跟踪落实。正确处理好市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依法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全力推动市委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问题的研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决议决定执行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落到实处。适时对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切实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律效力。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任免工作。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探索干部任后监督的具体方式。
四、代表工作更加注重强化服务、发挥作用。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加强与代表联系,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巩固“代表活动室”建设成果,扎实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机制。认真开展“代表小组建设年”活动,对代表小组组长进行培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旁听法院庭审,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情况,寄送信息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坚持重点建议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机制,选择2-3件重点建议,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理实效。
五、自身建设更加注重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紧紧围绕“三个人大”建设,在增强能力上下功夫,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指导人大工作,提升履职实效;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整治“三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履职中存在的不足,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贴近民生;在扩大影响上下功夫,积极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淮南人大网”和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新成就和人大工作的新进展;在机关建设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五好”机关工作人员评比,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加强与兄弟市及县区人大的沟通交流,积极支持市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工作,加大对研究成果的运用,推进我市人大工作整体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奏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强音,开启了实现“中国梦”的崭新篇章。美好的事业需要我们同心奋斗,幸福的生活需要我们携手创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不动摇,开拓进取不懈怠,争先进位不停步,为奋力推进“四争”目标实现,建设美好淮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