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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将对参评单位有奖有惩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6 6:42:4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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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次见分晓后——
市政府将对参评单位有奖有惩

      近日,记者从淮南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获悉,待2013年度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见分晓后,市政府将针对参评单位有奖有惩。

      据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体现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市政府作出以下规定:一是对当年被列为免评对象的单位和上年度被列为免评对象,并且在本年度评议中得分达到满意以上等次的单位,由市政府授予“政风行风建设标兵”称号。二是在当年政风行风评议中排位前5名的单位,可视为当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由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对重点及涉企科处室和基层站所评议中排名前5名的单位,由市政府授予“群众满意的科处室”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称号:本年度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或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被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或“群众满意的科处室”、“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政风评议单位,由市政府领导召开其领导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谈话,并不得在本年度市政府目标考核中评为优秀档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行风评议单位,属于市属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召集其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重点及涉企科处室和基层站所,第一年,由其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第二年,其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记者)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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