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2013年12月8日晚新闻联播报道:针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带来的盲目决策、乱铺摊子问题,新兴际华集团通过听取基层意见,对外投资时实行外部董事“一票缓决制”。仅今年以来,此举就避免了10多亿元的投资风险。观罢,笔者感慨良多。
首先,“一票缓决制”既避免了可能因主要领导一时判断失误而铸成大错,又避免了类似“一票否决制”可能造成的错失良机。且既能让手握表决权者深知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重大,不可掉以轻心,又能让决策者们静下心来倾听群众意见,细细斟酌,真正做到“好事多磨”。
其次,“一票缓决制”也是对“少数服从多数”传统做法在某些领域和某种意义上的改进,具有充分尊重每一个参与决策者的智慧与意见的创新价值,从而激励决策层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少打或不打“没把握之仗”,将“好心办坏事”的风险降到最低,真正把好事办好。
再者,“一票缓决制”既给每一个决策者留下了重新审慎观察、思考、论证的时间和空间,又避免了“浅尝辄止”、“半途而废”乃至推诿扯皮、无所事事等现象的发生,从而既远离鲁莽冲动、急中求进,又防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之类的消极心理的产生,真正做到勇于担当又善于成事。
由此可见,“一票缓决制”好处多多,确实值得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单位借鉴。
(徐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