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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出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11/28 7:14:0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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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结合”保障10448套公租房及时投放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价格管理,保障淮南市年底前推出的10448套、建筑面积44.83万平方米的公租房能及时投放市场正常使用,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在对公租房租金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三个结合”制定出台了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据了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出台综合考虑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与困难家庭支付能力相结合,鉴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综合考量成本租金和居民住房的实际消费水平,充分体现了公益保障性。二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与商品住房市场租金要素相结合,制定出台的公租房租金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的70%。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与周边城市价格衔接结合,略低于毗邻城市价格水平。目前,我市制定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划分为四个租金价区,其基准租金价格分别是:5.6元/㎡·月,4.76元/㎡·月,4.2元/㎡·月,3.36元/㎡·月。单套实际租金为基准租金标准再进行地段、配套、朝向、结构、楼层等五项租金价格系数调整,经调整后最大折扣为公租房基准租金的30%。

      据悉,经市政府批准,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将于2013年12月1日颁布实施。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普通商品住房租金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每2年制定公布一次。 

(记者 苏强)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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