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决定从2013年起连续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充实市、县(区)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贷款贴息以及有关政策兑现。前三季度,各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累计注入我市4家国有及国有参股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2.1亿元。其中:省级0.7亿元,市级0.3亿元,县(区)财政配套1.1亿元。
这些资金的注入,强化了担保机构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有效地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前三季度,我市4家担保机构为企业担保贷款金额达22.1亿元,同比增长50%。通过担保获得资金的民营企业,增添了发展动力。据统计,被担保的351户民营企业,销售收入达112.6亿元,同比增长19%;上缴税收2.7亿元,同比增长37%;新增就业3850人。
(记者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