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统一安排,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市保奖见义勇为工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就全市见义勇为第十届“安徽移动弘扬正气奖”表彰对象推荐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即日起,凡是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在我市范围内或我市公民在外地,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的,均可于9月3日前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综治办申报,经县区综治办调查初选后,由市综治办(市保奖办)择优向省推荐。
据悉,2008年以来,我市已有2人获全国性表彰,15人获全省性表彰,1人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