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1日举行的2013年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征兵工作将从往年的冬季提前至8月1日开始,9月30日征兵结束。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应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年龄方面,应征男青年应为2013年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应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算起。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