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乡镇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综述
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由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发的一项重大改革,是重新构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实践。我市积极按照上级有关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基层医改、财政补助政策,妥善解决遗留债务问题,加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途径的补偿机制,增强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增添了一道良好的医疗屏障。
优化资源配置,推行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机构编制标准》和《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市在深入调查摸底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医改后,我市共有乡镇卫生院47个,村卫生室573个,服务农村人口125.6万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同时,我市积极探索并建立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医改涉及已在岗人员1468人,其中有1074人符合竞争上岗条件,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1000人竞聘上岗,签订了上岗合同书。对于符合分流安置政策范围的人员,我市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改革后,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91.4%,比改革前提高11.09%,全市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
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科学分配制度
按照《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市科学核定了各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建立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同时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重点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给广大基层医务工作带来实惠,如我市凤台县医改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007年814元,2008年1338元,2009年1744元;改革后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010年1925元,2011年2365元,2012年达3468元,呈逐年增加态势。
减轻群众负担,推进基本药物零差
日前,记者来到毛集实验区夏集镇乡镇卫生院,与院有关负责同志拉起了家常,他告诉记者:原来一人吊水一天20元左右,现在降低到7到8元;陪同记者采访的市财政局负责同志还告诉记者,实行医改后,大通区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1.1%,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同比下降32.14%,次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16.8%。医改后,全市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逐年递减近十个百分点。
据了解,我市自基层医改推行以来,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以及从新农合药品目录和医保目录中适当增加配备部分临床药品有关规定,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全面按省规定的时点,统一提交采购计划,通过网上进行采购,财政部门按照要求支付药款,供货企业将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同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降低了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彻底扭转了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局面,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负担。
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正常持续发展
在医改过程中,我市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医改所需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医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市财政部门严格界定其公益性职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乡镇卫生院予以补助,保障其正常运转。
同时,为保障基层医改制度推进,市财政部门建立了科学长效的补偿机制,基层医改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同时,我市还设立了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并从2012年起,市、县(区)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金增长幅度不低于20%。认真落实了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据统计,仅2012年,我市统筹地区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就已达到20万元。
(记者 武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