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能够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药品流通新格局,逐步建立起点较高、规模较大、布局合理、行为规范的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体系,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意见》,多项措施帮促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业快速发展。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实施新的审批标准和新版GSP为契机,通过严格审批、认证、优化整合,淘汰一批不符合新审批标准和新版GSP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鼓励有规模、有实力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连锁经营。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国内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入驻,兼并现有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单体药品零售企业,优化整合药品零售市场,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全市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50%以上,使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及其市场占有率在我市药品零售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改变目前药品零售企业小、散、多的局面,达到有效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目的。
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行局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局领导班子每人确定2至3个企业作为联系点,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二是推行审批服务“零距离”,对新申办的连锁企业,压缩审批时限,做到即收即办,主动上门指导规划,提供专业培训便捷服务,协助企业尽快投入经营。三是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科学安排监督检查活动,做到一次进点,分头实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四是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虚假宣传广告等专项整治,为企业发展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五是积极争取配套优惠政策,帮助新开办连锁企业在立项申请、办证办照、项目审批和企业建设等方面争取相关土地、贷款、税收等政策优惠。同时,积极与医保部门协调,将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向规范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倾斜。六是推动企业优化升级。鼓励有规模、有实力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引导国内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入驻淮南,改变药品零售企业小、散、多的局面。以实施新的审批标准和新版GSP为契机,推进单体药店发展连锁经营。
(记者 祁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