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将社会律师力量引进法律援助范畴,力求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市司法局不断细化社会律师参与政府接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将社会律师参与政府接访和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使各区法援中心与市直律师事务所对接,律所相对固定接受指派案件,各法援中心对律师年度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意见,作为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同时,市司法局继续强化实习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规定实习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实习期间接受所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双重管理,法律援助中心对实习律师的实习鉴定作为对实习律师考核和初审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基础数据。
为加强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监管,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流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检查制度,配合律管部门、市律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检查。加大指派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力度,提高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例。建立社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档案,记录社会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及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奖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记者 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