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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谢区在全市率先创建检公合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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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区在全市率先创建检公合作新模式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3/22 6:36:5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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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办案效率 节省诉讼资源
谢区在全市率先创建检公合作新模式

      每周通报本地案件发案、立案情况,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办案过程……3月20日,记者从谢家集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了解到,两单位在全市率先创建多项合作新模式,将大大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资源。

     记者从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加强深度合作,该院与该区公安分局连续三次召开检公联席会,针对诉讼工作如何与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平稳衔接等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将在全市率选实施4项新做法。

      据了解,今后,谢家集公安分局每周会将本地刑事案件的发案、立案情况及时通报该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于后者批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将变更的原因、理由书面及时通知侦查监督科。

      谢家集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就本地区发生的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将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出席勘查现场,提出意见、建议和督促、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参与公安机关的案件讨论。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已供述所犯罪行,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谢家集公安分局在移送时将和其他案件予以甄别,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种类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其中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还可以申请鉴定人到庭进行质询。在涉及人身伤害案件中病例是认定被害人伤情的主要依据,因此在侦查卷宗中,谢家集区公安机关将不仅向检察机关提供受害人的鉴定意见,同时还将提供受害人的医学病例。

(记者 吴巍)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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