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司法局推出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开展司法所档案规范化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市司法局联合市档案局通过开展司法所业务档案专项检查、现场指导,业务培训强化所务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司法所业务档案管理标准,推进档案管理专业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推行信息化深度应用,进一步促进司法所业务规范开展。在司法所信息化应用考核指标中增加远程探视、人民调解书面调解案件录入、监所协同核查成功率、社区矫正配发手机使用率和定位成功率、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录入率等指标,通过信息化“精、细”化的深度应用,推动司法所各项业务规范开展。
三是政府招聘非在编人员补充司法所,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基础建设。积极与市编办充分沟通和协商,经市政府批准,拟向全市基层司法所充实100名非在编人员,使每所工作人员达到3人以上,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人员紧张的状况,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
四是加大司法所建设评查、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良性循环发展。建立司法所建设评查、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查摆、纠正错误,同时采取暗访突查、反馈通报等多种形式督促,查问题、找差距,及时进一步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良性循环发展。
(记者 柏松 通讯员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