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记者接到了一个热线电话,电话中对方不愿透露姓名,只是把自己的遭遇告诉记者后,询问是否可以帮助他。据此人称,他是河南人,在我市一家饭店做服务生,干了两年,今年想回家过年,饭店老板同意他回家,但是工资只能发一半,另一半等到年后回来再补给他。此人表示自己一个月工资大概2000元左右,因为家里穷,平时存的钱准备给父母补贴家用,这个月的工资准备给父母买身新衣服,再买些吃的,可老板扣下一半的钱,打乱了他的计划。
按照此人的描述,记者找到了他工作的饭店,这家饭店的老板听闻记者的来意后,说他确实扣下该服务生的一半工资,但并不是欠薪,而是准备节后上班时给他。谈到为什么扣发,该饭店老板称,“现在找个服务生很不容易,尤其是熟练工更难,工资给低了,人家不干,工资给高了,我们负担不起。就比如这个服务生,在我们这干了两年,小伙子确实不错,累活重活抢着干,我们是怕他年后不来干了,所以扣下一半工资。”了解到饭店老板的心意后,记者和该服务生再次取得联系,该服务生表示老板对他平时也很关照,而且以后也打算留在淮南,这次是回家过年,年后还会回来,而且也不会换工作的。老板答应把另一半工资给小伙子,并且又拿出500元钱,当做红包送给小伙。老板这样的举动也让小伙子很感动,表示年后回来肯定会更努力地工作。
虽然此事完美解决,但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很多单位,尤其是一些私人企业在过年期间会扣留员工的工资,他们想借这种手段留人。某律师事务所梁律师称,像这种扣发工资节后补发的方式是私营老板为了留住员工而采用的一种手段,他们不叫“欠薪”,而是“拴薪”,想借“拴薪”拴住员工的心,可没想到这种做法往往会加剧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敌对情绪,造成反效果。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扣压工资的方式来限制劳动者跳槽的话,打工者可以到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当地法院对用人单位提起诉讼。
(记者 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