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市很多超市普遍存在出门验票制度,就是当顾客购好物、付完钱出门时。超市工作人员会拦住顾客要求在发票上盖个章才能放行,有时甚至会为此与顾客发生不快,给消费者增添了麻烦,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社会角色上而言,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在当下,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有着太多的烦恼。诸如价格欺诈、商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等。这些我们都司空见惯,然而在这些司空见惯之外,还要加上一种“超市出门验小票”所带来的不便与麻烦。相信对于这种被动地出示购物小票的现象,我们大都遇见过。很多时候我们只能是被动地配合着,一手提着所购物品,一手捏着购物小票等待盖章查验,在出门时虽心有不甘,但碍于时间和情面懒得去较真,往往也就隐忍了事。
但不知这一忍却在无形中助长了商家的一意孤行。关于超市出门验小票,按照消协的说法此举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其单方面的验票行为极为不妥。这种做法没有将消费者当作平等主体对待,直接导致了买卖双方的一弱一强。在超市强势推进验票之时,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消费者权利的孱弱。殊不知超市单方面查小票的行为,是一种潜在的受害者心理的作祟。他人即是自己的地狱,在这种心理作用下,把广大的消费者当作了假想中的小偷,而予以严加防范。这实质上是对消费者人格与尊严的严重伤害,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无情损伤。超市看似在这场没有硝烟的防范战中取得了完胜,但是也为自己的营销埋下了败笔。
实质上,市场经济下流通行业是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超市作为流通中的一个环节,面对强大的竞争,要想取得好的销售业绩,立于市场不败之地,除了物美质优价廉外,优质的服务以及成本的有效控制也是取胜的必不可少的法宝。而增设专人强行查验顾客购物小票,实际上是人为地增加了超市运行成本。其实超市防窃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实现,没有必要依赖这种将顾客当成潜在的贼来防范的查小票的方式来控制。说的不客气点,超市强力推行顾客出门查购物小票是一种自我矮化行为。如果超市再不醒悟,仍然一意孤行,继续低估消费者的话,要知道消费者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某一天消费者觉醒了,觉得自己的权益与尊严受到了伤害,开始用脚投票的时候,商家肯定会为自己愚蠢的行为埋单。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