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就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国务院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的贯彻实施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条例》颁布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日前,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
记者:《条例》的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机关事务工作包括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和服务的管理。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稳步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制化问题逐步凸显,在这种背景下颁布实施《条例》,标志着国家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管理机关事务的法定职责,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机关事务工作,加强机关运行保障,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更有约束力的制度保障。
记者:如何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条例》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强调要把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作为主要内容,着力抓好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三大环节,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会议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评、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完善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公务接待标准等。
记者:我市如何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条例》是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有力举措。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要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大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教育和培训活动。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使广大机关干部全面了解、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充分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要利用各种渠道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支出等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近几年各级政府机关加强自身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所取得的成绩,使社会各界支持机关事务工作,为机关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采取实际措施,立足我市实际,逐项建立健全具体制度和标准,将条例的总体精神和原则要求细节化、具体化。四是要做好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衔接,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协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标准化”水平,为建设高效务实廉洁的法治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 苏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