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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章,一个令人揪心的交通问题
因方便、价廉、能耗低、噪音小,近两年,电动车深受广大市民喜爱,其使用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车已达54000辆,还有20000多辆是没有登记的,占到非机动车辆的70%左右。电动车俨然已成为我市市民主要的代步工具,但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近日,记者专程走访市区各条道路及交警部门,发现电动车超载、超速、逆行、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比比皆是,而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增多。
现象一:闯红灯、横穿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
近日,记者在市区一些主要干道和交通路口采访时发现,只要路口没有交警执勤,一些市民骑着电动车闯红灯、违规横穿机动车道的现象十分普遍。
在洞山西路跃进门交通路口,记者看到许多机动车辆还在等待信号灯发出绿色通行信号时,一名骑着电动车的中年男子环顾了一下左右,见没有其它机动车辆驶来,便加足“马力”硬闯红灯,随后又有几辆电动自行车也紧随其后“冲关”。在朝阳路、淮舜路等路段,记者看到因红灯等待时间过长,不少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也选择冒险闯红灯,致使一些交通路口出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织在一起的局面,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除了闯红灯,记者还发现有不少市民骑电动车违规横穿马路。根据相关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可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骑电动车的市民都是坐在车上滑行横穿,有些市民甚至速度不减地骑行而过。在洞山中路的一处人行道上,记者看到一市民骑着电动车横穿马路时,不仅速度超快,还一个劲地紧按着喇叭,与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轿车擦肩而过,险些酿成交通事故。
现象二:抢道、超速、逆行,机动车道上任意行
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可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少有电动车车主能遵守这些规定,与机动车抢道、超速,甚至逆行的现象屡屡出现。
在淮舜北路、人民北路、香港街等路段,记者看到这些道路要么没有非机动车道,要么非机动车道被占据无人通行,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只得与机动车混杂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肠梗塞”现象比较严重。可记者发现,即使与机动车混杂行驶在一条道路上,可有些电动车车主却仗着自己“身姿轻巧”,肆意穿行在车流中,不仅经常与机动车抢道,有时甚至加速“包抄”到机动车前面,逼得机动车不得不减速慢行,跟随其后。
而在洞山中路、龙湖路、国庆路等这样道路设施比较完善的道路上,记者也能看到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情况。在国庆路上,记者就看到一名骑着电动车、20岁出头的小伙子带着女友,在机动车道上一路“狂飙”,那速度岂是时速20公里,起码接近40公里了。
在蔡新路钢厂站台附近,记者看到由于中间的护栏被撞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少骑着摩托车、电动车的市民为减少路程,从向南行驶的机动车道上穿过这处“开口”,直接逆行到对面的车道上,与迎面而来的车流逆向行驶。
现象三:载人、打电话等行为,既不规范也很危险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电动车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搭载人员。可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电动车车主在载人和驾驶行为上都很不规范。
在大街上,一家三口不带安全帽同坐一辆电动车的现象也很普遍——基本上都是爸爸坐在中间驾驶电动车,孩子站在前面,妻子坐在丈夫身后,岂不知这种行车的背后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而即使只搭载一名儿童,也很少有市民为孩子安装安全座椅的。在蔡新路上,记者看到一名骑着电动车的年轻女子,让1米多高的女儿站在自己身前的踏板上,一路向前行驶。在采访中,很少有市民知道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且学龄前儿童要使用安全座椅。
除了在载人行为上不规范,很多骑电动车市民的驾驶行为也很不规范。一手打电话、一手驾车,或是一边驾车、一边吃东西的现象也屡屡出现,不仅自身安全存在隐患,也危及了其他驾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因电动车上手很容易,很少有人去学习有关电动车的相关规定,或是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大都数人都认为,“只要踏板一踩,车就走了,还需学习什么?”可往往交通事故就在这不经意之间而发生了。
交警:管理上存难度,频频造成交通事故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马友胜介绍,近几年我市的电动车数量快速增加,每月新增的数量达到500-600辆,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车已达54000多辆。“但根据路面上的行驶情况来看,还有20000多辆电动车是没有登记的。”马所长告诉记者,其实电动车登记上牌很方便,在各个交警大队都可办理,而且只需8元费用。很多车主也并不是不愿掏这笔费用,而是根本无法登记上牌。因为2007年5月1日起执行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不予登记。”而许多市民在购买时并不清楚这些情况,致使市区路面上出现了很多无牌的“超标车”,这就给他们的管理带来了难度。
除了在管理上存在难度,电动车因违规行驶而频频造成交通事故,在对其处理上也有困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区一大队事故科李队长在接受采访时称,现在他们中队平均每天都能接到7、8起因电动车违规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多数都是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追尾机动车造成的。李队长称,现在路面上的许多电动车速度很快,但刹车制动性能差,致使车辆在紧急刹车时无法将车刹住,酿成了交通事故。而由于电动车不像机动车辆被强制购买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仅驾驶人容易受伤,而且理赔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声音:出台相关法规,从源头上杜绝“超标车”
电动车闯红灯、超速、逆行等违规行为就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为什么没人来管管他们呢?”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有相关法规制约,但是对于电动车的违规行为却很难实行强制性处罚手段,由于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不存在年审、过户等规定,在发生违法行为时,即使交警开具罚单,车主也不会到银行接受处罚,所以交警往往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此,许多接受采访的市民认为,我市也应该像其它地市一样出台相关管理条例,把电动车纳入强有力的监管之下。
同时,非机动车管理所的马所长还认为,电动车管理应从“源头”上抓起,只有各相关部门按照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从生产、销售环节就开始进行严格的管理,杜绝“超标车”在市场销售,电动车的种种乱象才能得以解决。再者,电动车驾驶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注重自身的人生安全,人为的或者故意违反交通法规,岂不知这种做法可能会给自身及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加强电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也是杜绝由于电动车违规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一种手段。
(记者 冯登成 柏 雪 王 伟 实习生 丁玮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