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被评为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并被省政府通报表彰。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统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行动。市商务局充分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办公室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按照省、市政府与省商务厅的统一要求,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工业品为重点,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重点领域整治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力推进“双打”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讯员 吴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