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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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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3/2 2:27:4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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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

      据悉,我市于去年10月26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通知》,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并完善“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六区一县66个乡镇街道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为100%,实现了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调解组织以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主任或组长,乡镇工会主席、社区主任、劳动保障所等工作人员为成员,共有调解员405人。基层调解组织将在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下,调解区域内小型、简单的劳动争议,构建了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基层调解组织的联动调解体系,进一步加大了庭前和案前调解的力度。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切实提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建章立制,强化服务指导,制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工作制度、调解工作原则、调解员工作职责、调解工作程序,指导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记者 鲁 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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