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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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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3/1 0:32:1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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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建立奖励扶持机制 单个项目最高可获30万元

      为加快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实现“集中式搬迁、发展式安置、开发式治理”目标,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淮南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

     《办法》规定,对采煤塌陷区农民利用采煤塌陷地创业并带动塌陷区农民就业的项目,直接利用塌陷区现有资源的项目,对塌陷区进行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的项目,对煤炭开采伴生物进行再利用的综合治理项目,将通过“以奖代补”、贴息贷款等形式予以奖励、扶持。其中,种植养殖类项目奖励扶持金额为2至10万元;生态环境修复类项目、综合利用类项目及高新技术类项目奖励扶持金额为2至30万元;塌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塌陷区农民产业合作社带领塌陷区农民发展种植、养殖等项目,占地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的,将予以3年、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贷款扶持。对外来企业投资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的项目,在奖励扶持的同时,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协助企业按照现行政策,帮助落实减免税费等优惠措施。

     《办法》同时规定,综合治理项目应按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谋划、立项,并符合《淮南市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记者 祁昂)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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