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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获省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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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获省级表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2/24 0:32:3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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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近日召开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喜获“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就业是民生之本。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站在建设“人才强市”的战略高度,始终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里先后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的实施意见》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意见》,通过市场招聘、“三支一扶”、就业见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公益岗位安置、选聘到村任职等举措,同时积极开展困难帮扶、优化就业服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据统计,2011年回淮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832人,通过多种形式和举措,1696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2.6%。       

(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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