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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产生活用水有保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2/2 0:12: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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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国控、省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在淮河枯水期间实行限排

      1月30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从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底,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国控、省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启动《淮南市2012年淮河枯水期水污染源限排实施方案》。当入境水质出现异常时,这9家企业要在《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核定的排污总量基础上将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削减10%。

      据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9家国控、省控重点水污染源的排污总量占全市工业企业排污量的80%以上。在淮河枯水期期间,为防止淮河淮南段水质恶化,保障全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市环境保护局制定并实施了《淮南市2012年淮河枯水期水污染源限排实施方案》。若淮河出现持续干旱或发生严重水污染等特殊情况时,将根据情况延长污染源限排时间。

      在该方案实施期间,市环境监测站将增加监测频次。当水质出现污染严重的情况时,将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其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报。

      另外,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县区环保局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至少每半月一次对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排企业方案执行和台账的记录情况。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要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确保限排方案落到实处。

(记者 陈璐)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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