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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大通区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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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2/1 1:10: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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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通区及时动员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做到四个确保,扎实推进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

      建立工作周报制度,确保跟踪进度、显成效。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情况,加强活动的宣传和指导,确保群众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委要求各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每周五将本周群众评议活动进展情况,包括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或指导点评的人数、党支部接受群众评议情况和党员接受群众评议情况等报送区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将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和指导群众评议活动情况,以专报或者信息形式及时报送至区委活动办公室,区委活动办公室将通过简报进行反映和通报。

      建立评议档案制度,确保资料完整、情况明。区委要求各党(工)委、党支部在进行群众评议工作中,建立《群众评议工作档案》,对群众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记录。《群众评议工作档案》内容包括领导点评情况登记表、群众评议情况登记表、评议结果汇总表、党组织书面总结、党组织群众评议表、党员群众评议表、群众意见建议梳理和整改措施、整改事项登记表以及会议记录、签到、照片等有关资料。以党支部为单位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建立点评示范点制度,确保示范带头、作表率。区委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点评示范点制度,为每一个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分别安排一名县级领导,负责点评、指导和督促群众评议工作,并努力把每一个点评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各党(工)委都建立了班子主要负责人联系创先争优点评示范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点上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保点评示范点具有代表性和导向性。区委活动办公室及时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就点评示范点进行要求,确保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建立督查指导制度,确保程序规范、不走样。制定全区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工作督查指导方案,把督查内容和督查重点进行印发,做到查有目的,干有目标。区活动办根据督查方案要求,对督查组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到每周、落实到每组。区委督查指导组坚持每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对督导检查情况,以区活动办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对每组排名前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排名后1位的单位通报批评,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通讯员 王 艳)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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