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节日氛围,市物价部门多措并举,加强节日期间的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平稳,确保老百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自2011年12月29日起,市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粮油、肉禽蛋菜等商品价格重点监测,实行“一周两报”制度,每周二、周五上午11点前将监测数据上报。精心挑选几家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为应急价格监测点,完善应对异常天气条件下的价格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以便采取措施,有效应对。
强化市场组织供应。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春节期间市场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农副产品调运。根据节日消费需求,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适时向市场投放蔬菜、猪肉等重要商品储备,确保节日市场物丰价稳。积极落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与特困职工价格救助联动机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特困职工发放生活补助。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重点加强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酒类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对农村客运班线价格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停车场收费、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的执行情况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等价格和收费进行重点巡查。加强全市大型商场、“平价”商店、超市、酒店、宾馆以及服务行业的收费窗口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的巡查,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价格投诉受理。坚持领导带班,安排好价格监测、监督检查、价格举报受理、应急处置和市场价格情况上报等工作;“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负责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确保24小时畅通;认真答复群众的价格咨询,及时受理、快速查处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妥善告知或回复投诉人,对一些重大的价格投诉原则上在受理后2小时内安排调查处理,确保群众在节日期间的投诉得到迅速妥善解决。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