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住建部等部委批准了我市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项目的调整方案,将八公山区利民阳光经济适用房项目、夏郢孜棚户区改造项目、市苗圃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三项目增列为我市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项目。
为进一步加大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扩大项目贷款覆盖面,结合淮南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争取将符合试点条件的其他保障房项目纳入公积金试点范围,保证我市贷款额度的充分使用。在新项目筛选过程中,市公积金中心先后对提出贷款申请的十余个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查,并对借款人、建设项目、抵押物等相关信息全面审查,拟定八公山区利民阳光经济适用房项目、夏郢孜棚户区改造项目、市苗圃棚改项目列入新增试点项目上报国家住建部。三项目计划总投资7.05亿元,公积金贷款额度3.15亿元,建设面积38.67万平方米,可提供住宅5266套。调整后,我市试点项目增至17个,项目总投资达到56.21亿元,建设面积414.29万平方米,住房40560套,贷款总额度21.99亿元,试点项目数居全国第二,贷款额度居全国第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试点工作具体执行部门,严格按照《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合规支用。自2011年3月15日对矿业集团棚改项目发放首笔贷款以来,已先后发放项目贷款9笔。截至去年底,已发放贷款13亿元,占我市贷款总额的59%,有效缓解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压力,加快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记者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