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文明委发出通知,对“两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作出部署,决定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着力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文明创建及送欢乐下基层、节日民俗、文化下乡等群众文体活动。突出乡风文明建设,开展农村“四创”活动,继续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行业尤其是窗口行业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文明意识。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小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做好结对帮扶等共建工作。
通知要求,要大力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要充分体现城乡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特点,把文化关爱与困难帮扶有机结合,广泛开展群众喜爱的志愿服务,丰富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力量,把“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声势营造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群众的期盼、志愿者的辛勤劳动和精神风采宣传好。
为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我市将开展“我们的节日”迎新年、贺新春中华经典诵读展演活动。通知指出,各学校要以中华经典诵读为契机,大力普及中华传统文化,积极开展“经典文化进学校”、“经典文化进家庭”、“经典文化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倡导小手拉大手、儿童带家长、学生与家长竞诵经典,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都关心未成年人学经典、用经典的良好局面。
通知指出,为展示人民欢天喜地迎新春的良好精神状态,我市将继续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最佳年味”评选活动。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至2月15日,范围包括各县区、开发区、山南新区及有关部门。春节前后,我市将广泛开展踩街、社区文艺演出、送春联、送文艺下乡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在城市广场等重点地段部位,悬挂标语、横幅等,市级主流媒体将联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浓厚的节日氛围。
“春节正直寒假,要抓好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净化好社会文化环境。”通知要求,要强化文化市场管理,积极开展“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活动,督促网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于黑网吧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取缔。同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