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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淮南特色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2/22 0:34: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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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过《淮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日前,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淮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下面简称《健身计划》)到2015年,我市基本建成具有淮南特色的、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完成奥林匹克公园建设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按照《健身计划》的要求,到2015年,全市城乡普遍建有能够满足群众健身活动需要的体育设施,完成市奥林匹克公园建设。东部(田家庵、大通区)、西部(谢家集、八公山区)、南部山南新区、凤台县建设区域性体育中心和5000平方米左右的全民健身广场、潘集区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完成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全覆盖和城市社区健身苑全覆盖的建设任务,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县级以上在城区规划建设10—15分钟健身圈,学校体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企事业单位建设必要的健身设施,形成各级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 

      城乡居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2%),达到40%以上。城乡居民符合《国民体质监测标准》合格以上(除在校学生)比例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80%的城市街道建有体育组织,100%乡镇建有文化体育站,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000人以上。

      加强青少年体育

      进一步普及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按照《健身计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应充分利用我市“山、水、人、文”资源,广泛开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手球、足球、篮球等群众喜爱、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普及健身操(舞)、传统武术、棋牌、门球、舞龙舞狮等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人群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开展精品活动创建工作,形成“一地一品”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加快发展农村体育。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我市少数民族区域开展以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为主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在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设置优秀民族传统体育内容,培育打造1-2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体育课列入学生学业考试科目。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打造我市的青少年品牌赛事。大力实施“五三三青少年体育行动计划”,即体育组织进校园、体育设施进校园、体育项目进校园、体育队伍进校园、体育竞赛进校园的“五进校园”,人人有体育项目(特殊人群可以专门设计帮扶)、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的学校“三有”创建,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的学生“三走”活动。

      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

      坚持全市所有公益性健身场馆

      每月8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按照《健身计划》要求,坚持全市所有公益性健身场馆每月8日(淮南市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同时号召所有经营性健身场馆每月8日免费向公众开放。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50%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并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记者 陆士宇)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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