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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违规“校车”遭处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2/7 0:00:4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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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交管部门历时一月建立起最新校车档案

      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发生了一起重大的校车惨祸,校车的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淮南市交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用时一个多月,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情况,11月29日,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下发《关于对部分营运客车和公交车从事校车运输处理的决定》,对淮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淮南市第二汽运总公司、凤台环亚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5辆客车、8辆中巴车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据悉,淮南交管部门通过对各学校的逐一审查、登记,详细掌握了市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将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11月底,交管部门对全市的中小学幼儿园逐校建立了校车登记档案,并对部分使用非专用校车的学校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停运了相关不符合规范的接送学生车辆。期间,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也对所属客运企业和公交企业展开了排查,并在排查中发现部分运输公司的营运客车和公交车具有从事校车运输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排查结果,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对违规车辆进行了处理。要求客运企业和公交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徽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营运客车不得从事“校车”运营的通知》文件要求,严禁所属车辆从事校车运输。各企业要根据车辆运营情况立即进行自查:责成相关营运车辆所在单位加强车辆管理,立即召回所属车辆,停止校车运输行为。对于经整改仍存在校车运输行为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件;责令从事客运经营的5辆客车和从事公交客运的8辆中巴车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如继续存在校车运输行为的依法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目前,淮南市交管部门及时将相关违规从事校车运输的车辆车牌号转发至各交警大队,要求各交警大队在路面执勤中,如发现上述车辆仍从事校车运输行为的,要立即予以查处,同时抄告辖区运管部门。

(记者 李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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