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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破解执行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2/6 23:39:4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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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级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综述

      今年4月份,种某某因为借款纠纷,被诉至法院,因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涉嫌构成“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执行难的案件中大约有15%是由于“老赖”躲债,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所致。

      今年年初,我市法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展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打击“老赖”嚣张的气焰,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查出被隐匿可执行财产价值300多万元,处以司法拘留33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执结162件规避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800多万元。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今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市委政法委成立了淮南市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全市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方案,拉开了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两级法院在专项活动中,深化宣传,内合外联,打出“组合拳”,推动了反规避执行的有效开展。一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规避执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反规避执行的舆论氛围。全市两级法院在执行中对被执行人发出“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规避执行,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精心选择了一批通过采取反规避执行措施取得较好执行效果的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同时,借助媒体,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报道,扩大了宣传的效果。二是内部协调挖潜。建立了立审执统一协调机制。两级法院整合法院内部的审判和执行资源,立案庭和民事审判庭在案件立案、审理环节,就对当事人进行风险提示,告知当事人积极主动收集被告方的财产线索,并根据其申请依法适用财产保全,防止被告方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三是外部联动配合。今年,市中院与房地产、金融、车管、工商等全市22家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部门联合签发了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文件,联手查找被执行财产,对规避者实施信用惩戒。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级或取消行业准入资格等手段,对规避执行者进行信用惩戒,全面挤压规避执行者的活动空间。如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李某某借款一案,李某某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并外出躲避执行。执行人员在市房管局的协助下,查实了李某某真实抵押的房产,并依法进行了查封,准备拍卖处置。摄于执行压力,李某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使案件得到执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专项活动中,两级法院对逃避执行,经多次说服教育不悔改并继续对抗法院执行、逃避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给予拘留处罚,促使其履行执行义务,今年,全市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33人次,执结了一批规避执行案件;对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李东华)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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