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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生生物保护 渔政执法人员“充电”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1/28 1:01:2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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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生可不是随便的,不规范的放生,却是对它们的‘杀生’,有可能好心办坏事。”11月26日,淮南市渔业执法人员培训班举行,受邀的省渔业局专家如是说。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经常有人买来水生物放生到河流及湖泊中,由于一不懂放生知识,往往将禁止放生的水生物放流,甚至有人将巴西龟等外来物种也随便放进水域。“巴西龟十分凶猛,是十足的生态杀手,放进河流及湖泊中,只会破坏生态平衡,有百害而无一利!”专家介绍,农业部颁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令禁止向江湖中放生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特别是外来物种等。在自然水域内放流品种应为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苗种,并有苗种检疫报告,否则有可能好心办坏事,造成外来水生生物入侵及鱼病传染,对放流水域生态造成不良影响。

  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依法治渔,依法管渔,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培训班聘请省内专家为学员授课,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及增殖放流相关规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捕捞许可证办证程序及相关规定》、等做了详细的讲解。专家们从实际出发,以具体、细致的法规和案例为依据,针对目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分析和讲授,对渔政执法工作人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记者 张雪峰)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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