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潘集区出台新规,建立了全市第一家规范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营造“平安潘集”的和谐发展环境。
在该区出台的《潘集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建立了“纵向四级、横向六联”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纵向四级”,即以区大调解中心为平台,向下延伸,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规模企业、部门(行业),村居(社区)和片组等四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平台,做到信息连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同时发挥仲裁机构、社会组织的优势,鼓励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设立调解委员会。“横向六联”,即把调解细划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治安调解和信访调处六种类别,形成区、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各部门、行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调解工作全覆盖。
在明确各级调解组织职责任务的基础上,该区创新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部门联动制、案件回访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将主动排查、带案下访、提前介入与当事人申请、来信来访相结合,变被动为主动,变管理为服务,实现从“单向约束”向“互动管理”。同时,在大调解组织中设立了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和调解员互请、互聘等工作衔接制度,并制定了考核奖补办法,对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纠纷采取综合考评,在年终进行考核评比表彰。据悉,该机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试行。
(李 锐 童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