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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将采取新标准考核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1/18 1:46:5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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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及格”将限期整改或接受学习

  从11月20日起,淮南市近3000辆出租车将接受一轮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的标准也将采用国家交通运输部新近颁布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新的考核标准将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驾驶员区分开来,考核“不及格”的出租车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而考核“不及格”的出租车驾驶员将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学习,否则将会被停运。

  记者从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新的考核标准是由国家交通运输部于今年10月份颁布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出租车服务诚信体系为核心,对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评级、指标、内容、标准和奖励措施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出租车企业的考核实行计分制,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出租车企业,将被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不能参加出租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为20分的计分制,同样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多方面实行考核;对于获得“优良”等级的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获得“不合格”的出租车驾驶员,则要求其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运管部门办理清除计分手续。《办法》还将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等级与其所在的出租车企业的考核等级挂钩,考核等级“优良”的出租车驾驶员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其所在出租车企业的考核才能获得“优良”等级。

  淮南市出租车采取新标准考核,将有利于引导淮南市出租车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引导出租车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出租车驾驶员队伍的总体素质。

  针对淮南市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从11月20日起至12月20日;针对出租车企业的考核,将从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份结束。目前,淮南市运管部门已经将新的考核标准细则发放到了全市各出租车管理企业,并将开展出租车行业有奖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吸引出租车驾驶员了解此次考核的新标准。

(记者 顾成家)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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