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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松绑”获“力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1/9 0:10: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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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条例》本月正式实施 淮南5万个体户将受益
个体工商户“松绑”获“力挺”

  本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取代了足足“暂行” 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为了让市民更好地了解《条例》,11月4日,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纪春照就《条例》中的亮点进行了解读。

  个体工商户迎来“大松绑”

  “新《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体现了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鼓励、力挺”,纪春照介绍说,《条例》对个体户“松绑”的力度显而易见。《条例》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都可成为个体工商户,不再是过去要求的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纪春照解说,这一点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个体经营,甚至是一些16—18岁的公民;以及一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保障部分残疾人就业。

  个体户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是“单打独斗”,《条例》则放开了对个体工商户经营人数的限制,由过去“一两个帮手,三五个学徒”,变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非禁即入”大开经营之门

  除了“大松绑”,《条例》还新增了“非禁即入”的原则。《条例》中规定,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也就是说,只要“不禁止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从事经营,范围“无限大”。

  不仅经营的路子广了,《条例》还为个体户申请营业执照提供了诸多便利。根据《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登记事项由原来的8项减少为4项,取消了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等内容”。这也表示着,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不受注册资金多少的限制。

  营业执照不再4年一换

  《条例》中的另一大亮点是新版营业执照取消了营业执照有效期,个体户不必像过去那样每隔4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这意味着,只要个体户守法经营,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登记,就可以一直做下去。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将可“就近办理”,《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可按照规定,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同时,《条例》的一些规定,比如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安徽省作为此类规定的试点地区,我市工商部门早已开始推行。
新《条例》实施,将使我市5万多个体工商户受惠。据介绍,截至11月4日上午10:30,我市个体工商户总量已达到50011户。新《条例》将使个体工商户的创业环境更加宽松,将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

(记者 廖凌云)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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