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淮南市气象局获悉,为贯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淮南市气象局、质监局10月份联合行文推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在全市的实施。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是在GB50057-19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补充了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修订了防侧击雷的规定;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强制性要求等。
市气象、质监部门文件要求各有关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防雷设计、施工资质;有关使用单位原有的避雷装置、设施或新建、改(扩)建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防雷电保护产品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等电位连接、接地系统按照新标准进行整改。对不按照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强制标准执行的单位,市质监局将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予以处罚。
(记者 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