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市城镇个体人员主动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日趋增多,今年1至9月份,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含续保)达6710人,同比增长30%。
据了解,明确了养老金领取条件。《社会保险法》规定,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打消了部分距退休年龄不满十五年人员参保到龄能否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顾虑,吸引了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个体人员前来办理参保,明确了参保费用。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为缴费基数,按20%缴费比例,月缴费金额今年分别为344元、572.4元。同时我市还设立以省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1717元,鼓励有较高缴费能力的个体人员参保。
方便参保个人缴费,我市与相关银行完善了代收代扣协议,个体参保人员不需定期到银行缴费,方便了个体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有效地扩大了养老保险覆盖面。
(记者 鲁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