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步伐,积极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富民强市目标,我市从10月起开展“十大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此次活动由淮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主办,只要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优秀企业的法人代表并诚信经营的经营户,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提供30个以上就业岗位,积极缴纳社会保险,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有机会成为“十大创业之星”。如果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还可优先参评。此次活动要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群众投票等程序,被评选的十名“创业之星”,将各奖励1万元,并颁发证书。
活动候选人由县(区)人社部门推荐及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参评对象,但国家限制性行业不参与此次活动。入围的“创业之星”将在各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申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或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评选组委会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入围对象中进行增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预计在年底结束。
(通讯员 陈磊 记者 李舒韵 见习记者 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