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追授李林森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并隆重举办报告会宣讲李林森同志的先进事迹,10万组工干部收听收看,深受鼓舞,全国迅速掀起向李林森同志学习的热潮,我市组工干部也积极投入学习中。
先进典型为党争光,也为组工干部增“志”。李林森、王彦生、尹中强、杜洪英,一个个响亮的名字,青史留名,也更让组工干部坚定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信念。“把忠诚作为一种职守,把服务作为一种责任,把创新作为一种求索,把优秀作为一种习惯,把清苦作为一种财富,把形象作为一种生命”,李林森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新时期组工干部树立了一个标杆,点亮了一盏“明灯”。
用先进典型为组工干部增“志”,就是要立正直之“志”,做到公道正派。一方面秉公用权,任人唯贤,以德才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靠公论定取舍;另一方面,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不为金钱所动,不受情面所累,不拿原则当交易。要像李林森同志那样积极举荐“埋头苦干”的干部,严词拒绝“需要照顾”的同志,让组工干部真正成为渡人的梯子。
用先进典型为组工干部增“志”,就是要求进取之“志”,做到开拓创新。要像李林森同志那样,一心想着“如何加强组织、配强班子、选好干部、集聚人才”,要在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上做文章,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上下功夫,积极破解组工难题,不断增强组织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用先进典型为组工干部增“志”,就是要怀为民之“志”,做到心系群众。群众基础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基石,学习李林森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就是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时刻将人民群众放心上,做“拼命三郎”,做“救命书记”,为老百姓雪中送炭,让组工干部真正成为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
用先进典型为组工干部增“志”,就是要明淡泊之“志”,做到严于律己。要像李林森同志那样放低自己,倾心耕耘,淡泊谦逊。少些名利,多些清醒;少些自满,多些干劲;少些放纵,多些警惕。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努力在人生之路上留下无愧于党和人民信任的足迹。
(淮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