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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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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出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8/4 0:10:1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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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正式出台了《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市生育保险由市、县两级核算和管理改为市级统一核算和管理。

      该实施办法出台后将从政策体系的法制化、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业务标准的统一化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管理体系,推进我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调剂互助功能和抗风险能力。

      与此同时,该方案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流程进行九个统一,即基金管理实行“统一筹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业务经办流程和制度管理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征缴标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管理”。

(记者 鲁 松 实习生 张 云 孙 杨)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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