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双拥工作纪实
近年来,潘集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法规,推动了双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谱写了一曲曲军爱民、民拥军的动人篇章,为全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军民团结做出了积极贡献。
——强基础,突出重要位置
该区采取切实措施,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保证了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09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共召开了7次议军会议,听取了双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双拥工作重大问题,保证了双拥工作组织、人员、经费三落实。同时,把双拥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双拥工作模范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双拥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均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形成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区141个村委会,35个社居委均建立了拥军拥属服务小组,并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驻潘部队也建立了拥政爱民服务小组,构成了党政军三位一体、全方位覆盖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成片,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双拥工作网络,为双拥工作健康扎实地开展和创建双拥模范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建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双拥工作制度。为使双拥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区双工委先后制定了《潘集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暂行办法》、《潘集区在乡优抚对象医疗费减免暂行办法》及军地联席议军、军地共建、走访慰问、评比表彰等各项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双拥成员单位的职责。为把双拥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宣传、教育、卫生、财政、民政等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政策落实等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目标考核。三是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督查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亲自召开调度会,研究落实措施。同时,区“两办”不断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督查,双拥办对双拥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全区双拥工作的落实。
——搭平台,强化宣传教育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驻潘各部队,扎实有效地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利用双拥宣传月(每年的3月份),结合迎接建党、建军等重大庆祝活动,加强对双拥、优抚法规的宣传。在每年“八一”期间,区双工委邀请区人武部门领导开展国防形势报告会,并在电视台开设“双拥”专题宣传栏目,进行双拥事迹系列报道等。不断提高广大干群、中小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双拥意识。在市二十一中和区少年宫创办少年军校,帮助中学开展军训等。树立大型宣传标牌在各交通道路口,各大型厂、矿、处门前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牌,在各大医院、商业网点等服务行业设置优先服务窗口,营造了军民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抓关键,维护社会稳定
潘集区的双拥工作注重在“实”字上下功夫,做到“使实劲、办实事、出实力”,以双拥工作的实绩,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积极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自然增长政策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政策。2009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抚恤定补900余万元。在城乡低保工作中,把生活困难的三老、残疾军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让他们享受双重生活保障。为优抚对象治病提供医疗费减免。根据《潘集区在乡优抚对象医疗费减免办法》规定,优抚对象按月领取医疗门诊补助费。重点优抚对象凭《医疗就诊证》可直接到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住院费由区民政部门统一结算,按比例报销。让优抚对象治病享受农村合作医疗。2009年以来,区民政部门为715名优抚对象交纳了27万元的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参保基金,优抚对象的医疗费可以首先到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为优抚对象治病提供大病救助。将全区优抚对象治病纳入城乡大病救助范围,实施重点救助,在病种范围上放宽,在申请程序上简化,在补助标准上适当提高。2009年以来,受到城乡大病救助的优抚对象就有59人,领取救助资金23万余元。
(通讯员 潘 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