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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明码实价 营造诚信环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8/1 0:07:0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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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放心、省心、舒心的和谐消费环境,从7月29日起,市物价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明码实价活动。

      据了解,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公共交通、医药等公用事业行业都将逐步推进明码实价,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对于目前已经具备一定明码实价基础的大型超市、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及品牌专柜等服务行业,市物价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原则,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信用良好的企业自愿参加与响应《明码实价自律承诺》,逐步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市物价局商价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推进明码实价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已基本具备,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建立,企业的经营理念,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渐趋成熟。

      据该负责人介绍,明码实价是明码标价的高级形式,是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承诺并履行按规定标价,按标价结算,不接受还价的行为。实行明码实价能够增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消费,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减少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相互猜忌和不信任,降低交易活动的生产成本,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记者 孙鸿 实习生 马毅 张为为 章忠琴 许婷)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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