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早上,记者在某小街吃早餐时,目睹了这样一幕:一位老先生掏出数枚面值1角的硬币,欲买一个烧饼,不料卖饶饼的中年男子从老先生手中接过硬币后,态度轻蔑地说出这样一番话:“这些碎钱我不要,你去别处买吧。”说完这句极不友好的话后,他便将10枚硬币随手扔在摆放烧饼的桌子上。
老先生面对此番举动,虽有些莫名其妙,却还是心平气和地向这名经营小本生意的男子说出这样一番于情于理的话:“你的烧饼是1元钱一个吧?我付给你的虽是“碎钱”,但我没少给你1分钱。再说,有哪条法律规定了面值1角的人民币禁止流通?”面对老先生的一番理论,卖烧饼的男子可能也自知理亏,只好把丢在桌子上的10枚硬币一个一个的捡了起来。
记者目睹这一幕后,总感到心里有些不舒服。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只要不是假人民币,受损程度不超过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标准,任何人都不得拒收。老先生买了1元钱一个的烧饼,按价付款,只不过付给卖烧饼者的是10枚面值1角的硬币,就遭遇了拒收的情况,这的确让人难以接受和理解。再说,卖烧饼经营的本就是小本生意,卖的烧饼顶多也就是1元钱一个,就更没有理由拒收老先生所支付的小额人民币了。
话又说回来,像老先生这样的遭遇在现实生活中可是屡见不鲜,一些卖家在收取买家的付款时,时常刁钻得很,往往以买家所支付的人民币有些破损、有些陈旧、甚至面值小而予以拒收。要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些拒收的理由都是不符合规定的。
(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