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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喜获“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7/25 1:18:3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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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凤台县传来喜讯:在省文化厅公布的2011-2013年度“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上,凤台县榜上有名。

      此次申报工作是今年5月份省文化厅为配合国家文化部开展的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在全省开展的一次集中申报活动。申报标准高、时间紧、名额从严控制。省文化厅还明确规定:凡在2007年以前省文化厅命名过的“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08年以前文化部命名过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均需重新申报。只有申报2011-2013年度“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成功后,才有资格申报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凤台县接到申报通知后,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全面反映全县创建文化艺术之乡的情况,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评审。

      此次“安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成功申报,为下一步该县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加强该县民间文艺的挖掘、保护、弘扬和发展,提升民间文艺的影响力,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全县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耿文娟 王安超)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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