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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收费惹争议 物价协调解纠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7/19 6:49: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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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市物价局,帮我们消费者解决了大问题,我和家人都很满意。”7月15日,因拖车收费问题与收费单位发生纠纷的投诉人李先生来到市物价局,向负责处理该起纠纷的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原来,7月12日上午,李先生驾驶的机动正三轮车与一位陈姓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在206国道三和段发生了碰撞,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进而影响了道路交通。交警现场勘察后,为防止事故车辆继续堵塞交通,征得李先生同意后,指派了当地一家停车场进行交通事故施救。

      为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秩序,该停车场工作人员没有将事故摩托车和正三轮车分开拖行,而是将摩托车放置于三轮车之上,一并拖回了停车场。结果,李先生在缴纳拖车费时,停车场方面收取了其两次拖车费。李先生感到十分委屈,强烈要求停车场退还多收费用。而停车场方面负责人认为虽然只拖行一次,但拖行了两辆机动车,应分开收取拖行费,所以拒绝退费。双方发生了激烈地争吵、冲突。李先生随即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该停车场退还多收费用。

      当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时,现场已聚集上百名群众。此案涉及金额虽小,但影响较大,市物价部门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停车场负责人向李先生道歉,并当场退还了多收费用。至此,一起因价格问题引起的纠纷,在市物价部门的调解下及时化解了。

(记者)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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