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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上半年房价调控目标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7/7 7:28:0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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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我市新建住房平均价格为3890元/平方米,同比涨幅为13.54%,低于已公布的一季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14.4%,符合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完成了上半年我市房价调控任务,是全省房价调控任务完成最好的城市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于2011年3月25日发布了《淮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我市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即:新建住房价格同比增长幅度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市房地产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调控精神及市政府《公告》确定的目标,对新批准预售商品住房价格进行合理控制,在去年房价基础上,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合理核定每个项目的最高控制价格。除政府引导外,市场的调节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是在调控的大环境下,一部分购房者采取观望态度,放缓了购房计划;二是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抑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表示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 张 鹏)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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