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淮南市国庆路的永和大药房的负责人阮经理看见几名身着工商制服的人朝自家店铺走来,不由得紧张起来。原来去年10月底,永和大药房因为违法经营被工商机关处罚,虽然被处罚后阮经理等人一直守法经营,但仍“心有余悸”。“我们今天是来进行案件回访的,听听你的建议和想法。”工商干部拿着案件回访函说明来意后,阮经理这才放下心来。在认真填写好案件回访函后,阮经理感激地说:“多谢工商干部指导,引导我守法经营,以后欢迎来检查。”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结合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彻底改变以往“一罚了事”的执法方式,大力推进案件回访制度,将事前制约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同时也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在案件回访工作中,该局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回访工作中,向当事人宣传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其正确认清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纠正,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二是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加强执法者与经营者的交流与沟通,适时开展行政指导,同时对其提出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主动帮助其妥善解决,扶持引导其发展;
三是与案源摸排相结合。回访过程中,除了检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整改状况、行政处罚的履行情况外,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同行业或者其他企业是否也存在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注重掌握其他经营者的违法线索,并对可能出现的串案线索进行收集整理;
四是与行风评议相结合。重点就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办案纪律、办案程序,是否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执法扰民现象,是否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等情况向当事人进行深入了解,广泛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自全面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以来,该局立案查处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2起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信访、零复议、零诉讼。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