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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质监封堵排查“塑化剂”食品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6/17 0:58:4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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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全市28家食品企业进行了89组产品的检查

      始发于台湾“塑化剂”风波,导致台湾产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等食品受到污染。从6月上旬开始,淮南质监部门即按照省局部署,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塑化剂”专项检查。

      塑化剂即“邻苯二甲酸酯”,随着“塑化剂”风波愈演愈烈,几乎所有台湾主要食品厂商都牵涉其中,已有国内食品企业也被查“含塑”,为此,安徽省质监局6月14日发函《关于组织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局结合此前省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邻苯二甲酸酯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对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开展风险监测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立即组织辖区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对原辅材料和包装、接触等材料进行自查,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同时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并提醒市局“鉴于台湾可能还会通报新的企业,请注意对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查中,关注有关台湾的添加剂,便于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检查。”

      质监部门人员告诉记者,就像三聚氰氨事件刚刚爆发时一样,这次惹事的塑化剂本身是一种化工业用塑料软化剂,属于工业添加剂,很少有人想到不法分子会用其替代棕榈油制作成用于食品的添加剂,所以以往在食品检验中并没有检查过塑化剂这一项。

      质监部门人员表示,由于食品塑化剂不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的物质。只要检出含有塑化剂就是不允许的,属非法添加行为,将按4月20日国务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给予严惩。

      据了解,台湾“塑化剂”风波发生后,淮南质监部门便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将情况如实上报,并与各家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企业承诺不乱使用违法添加剂。在此基础上,淮南市质监部门专项检查组,已对全市28家食品企业进行了89组产品的检查。

      为确保食品安全,淮南市质监部门建立了完整的监管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让采购情况有据可查,产品质量可追溯。同时,要求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委派专人保管,避免乱放、乱用等情况发生。不仅如此,质监部门还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合格才能出厂。

      在省质监局6月14日函告通知的基础上,6月15日,淮南市质监局食品科人员又对淮南“生日饼屋”等企业进行了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在位于东苑小区的“生日饼屋”糕饼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在对企业原料库的实物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曾使用的辅料“干燥珠葱”是广东江门市高迪食品公司生产的,而高迪食品公司的其他产品被列入“含塑”黑名单,虽然“干燥珠葱”此款产品不在黑名单之列,质监人员提示企业生产人员,对“涉塑”企业要尤其警惕,其产品有“含塑”风险。随即,质监人员将“干燥珠葱”辅料封存,并取样送检。质监人员表示,目前淮南对邻苯二甲酸等酯类物质还无法检测,所有样品均需送往省质监局进行检测。

      图为淮南质监人员在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塑化剂”专项检查。

(记者 张雪峰 摄影报道)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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