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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物价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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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6/13 0:22:2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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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5月1日起已经施行。为认真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近日,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组织安排了三个检查小组,集中一个星期时间与新闻媒体一起对全市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在销售的23个项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市物价部门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此次检查重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实际交易价格与备案价格是否一致,是否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示、公示相关收费的行为;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的行为;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信息、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等。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在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内容样式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

  据悉,下一步,淮南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给予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切实保障《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执行。

(记者 刘银昌 通讯员 王 超)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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