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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商品房不“明码标价”,逮一个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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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不“明码标价”,逮一个罚一个!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5/31 0:03:0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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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记者从淮南市物价部门获悉,为解决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商品房销售不标价、乱标价、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依据新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淮南市物价局、市房产局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市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23个商品房项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实际交易价格与备案价格是否一致,是否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是否存在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的行为;是否通过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信息、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等。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企业在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内容样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标示优惠折扣条件;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如实标明影响商品房价格的相关因素等。检查人员现场指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据悉,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以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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