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田家庵区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线上线下发力 瓜农增收有奔头
 解锁以文塑旅新玩法
 防溺水就该拉“网”出实招
 沉浸式体验调研 让服务更有温度
 让“闲置屋顶”成为转型新引擎
 一碗三元炒饭 一城淮南温情
田家庵区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5/18 6:16:0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9年8月起,田家庵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药品统一购销,实行零差率销售。全区2010年底规范化村卫生室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田家庵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区卫生部门统一组织下,以乡镇为范围,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日常考核制度等方面给予规范的管理体制。旨在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健全服务网络,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田家庵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品购销、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和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为基本内容,责、权、利相统一,建设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的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服务网络。

  田家庵区对纳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实行统一规范的账、册、证、卡、簿等,使用统一文书和印章。人员实行核定岗位、统一管理。使用的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全区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

  此外,田家庵区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乡镇卫生院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并督促村卫生室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要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执业注册,并按卫生部门核定的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通讯员 赵明康)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