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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构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5/6 0:06:0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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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监管触角 激活基层资源
我市积极构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为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通知》强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以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立足点,增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按需要配足配齐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不少于2名的在编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在村(居)委会要确定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两员”的覆盖率均要达到100%。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认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将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打击假劣的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时、有效、顺利的开展。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重大案件。

(记者 祁 昂 通讯员 王 旋)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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